12309,十年搭建“检民连心桥”

来源:检察日报-基层采风   2023-08-09 10:00:16

12309,十年搭建“检民连心桥”

常州: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高质效办好每一起信访案件

图①:常州经济开发区检察院检察官在申诉人住所地村委会调解室主持召开听证会。


(相关资料图)

图②:天宁区检察院检察官在12309检察服务中心向来访人释明申请国家司法救助须知。

图③:钟楼区检察院检察官回访慰问当事人,鼓励其早日走出阴霾。

图④:新北区检察院检察官到当事人家中核实情况,开展司法救助工作。

编者按今年是江苏省常州市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成立十周年。十年来,常州检察机关始终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理念,坚持并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认真落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以解决群众急难愁盼、实现案结事了人和为目标,综合运用领导包案、公开听证、刑事和解、司法救助等措施,高质效办好每一起信访案件。2021年至今,常州两级检察机关妥善处理各类群众信访11200余件,院领导包案办理首次信访和信访积案279件,开展简易听证、上门听证328件,发放司法救助金832.75万元,为1179名困难当事人救急解困。12309十年积木成林,搭起一座“检民连心桥”。

周大爷告别居无定所的生活

【天宁区检察院】

“蔡检察官,我今天搬进新家了!”前不久,周大爷打电话告诉常州市天宁区检察院第六检察部检察官蔡俊峰,说自己拿到廉租房,结束了多年居无定所的生活。至此,这起赡养纠纷支持起诉案有了一个圆满结果。

2021年8月,天宁区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收到法律援助中心移送的一起案件线索:周大爷因中风失去自理能力,目前无人赡养,其女儿多年前失去联系无法寻找,起诉存在客观障碍,向检察机关申请支持起诉。

蔡俊峰走访了解到,时年58岁的周大爷早年离异,与前妻育有一女小周,自幼随母生活。离异后的周大爷名下无房,靠打零工为生。2015年,他突发中风致半身不遂,无法继续工作。没有收入来源,周大爷只能寄居在桥洞里,乞讨度日。2016年,所在街道得知周大爷的困境,安排社区给予帮扶。

“社区为我办理了低保,后来民政部门复核,发现我有个成年女儿,告知要中止低保救助政策,除非能提供子女无能力赡养的证明。”周大爷告诉蔡俊峰,自己联系不上女儿,又迫切需要办理低保,只好在街道和社区帮助下申请法律援助,要提起给付赡养费之诉。“我就想通过打官司的办法逼她出面,只要她协助提供低保证明材料就行。”

为缓解周大爷的窘境,天宁区检察院同时启动支持起诉和司法救助审查。蔡俊峰与法律援助律师联系,指导周大爷提交救助申请、补充相关资料,为其争取到国家司法救助金1万元。同时向公安机关发出协助调查函,调取周大爷户籍信息,设法寻找其女儿。

几经周折联系上小周,小周情绪激动,说周大爷年轻时未尽到父亲的责任,现在没有资格追索赡养费;她自己刚生了孩子,没有工作,依靠夫家生活,没有能力履行赡养责任。

蔡俊峰从法律、道德、人情等角度出发,对小周进行释法说理。为化解双方心结修复亲情,天宁区检察院与区法院协同配合,积极促进和解。经多方共同努力,周大爷与小周达成协议,由小周每月支付周大爷100元赡养费,周大爷的低保也续上了。蔡俊峰还主动联系市住房保障中心和残疾人联合会,会同社区人员帮周大爷办理了廉租房申请和残疾人鉴定。

这笔“夫债”无须“妻还”

【钟楼区检察院】

“那些债主再没来找过麻烦,我真正轻松了。”日前,当事人祝红再次走进常州市钟楼区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跟检察官杨恒建聊起近况。

祝红的婚姻遭遇七年之痒,2017年一次激烈争吵后,丈夫何刚离家出走,杳无音信。祝红独自抚育两个孩子多年,等来的不是回心转意,而是晴天霹雳——丈夫在外面有了新家,还和第三者生了孩子。更糟的是,自2021年1月起,有人三天两头上门索债,称何刚欠其200多万元,要求“夫债妻还”。

婚姻破裂和巨额债务的双重打击,让祝红濒临绝望。2021年4月,她向公安机关报案无果,怀着一线希望来到钟楼区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面对检察官,她情绪激动,几度哽咽难言。杨恒建宽慰道:“人这辈子没有迈不过去的坎。您来检察院,请您相信我们会作出公平公正的处理。”

“夫债”是否要“妻还”?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判断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关键要看该债务是否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本案中,若祝红所言属实,那么答案无疑是否定的。但这只是普通民事纠纷,不属检察机关管辖范围,只要告知祝红及时收集证据、必要时寻求相关部门帮助便可结案。

但杨恒建没有止步于此。祝红的讲述,让曾在公诉一线摸爬滚打多年的他察觉到,何刚和第三者虽然没有登记结婚,但同居多年,有可能构成事实婚姻。而一旦事实婚姻成立,何刚就涉嫌重婚罪,这将成为祝红免于承担债务最有力的证据。根据相关司法解释,要认定事实婚姻,证明“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是关键。面对何刚“合租”的辩解,杨恒建和同事便前往何刚居住的小区明察暗访。

“他们一家三口搬来得有四年了吧。”“女的接送孩子上幼儿园,男的负责买菜。”“孩子喊他们爸爸妈妈。”……街坊邻居言之有物,又彼此印证。2021年7月14日,钟楼区检察院对何刚涉嫌重婚案启动立案监督,并建议公安机关作亲子鉴定。

得知祝红收入微薄、疾病缠身,长期情绪压抑,杨恒建帮助其申请司法救助,又安排咨询师做心理疏导,让一个忍辱负重的女人重新看到生活的希望。2022年9月30日,法院判决认定何刚构成重婚罪。祝红对此百感交集:“命运对我不公平,但法律很公平。”

(涉案人物均为化名)

信访人的误解澄清了

【常州经济开发区检察院】

“谢谢检察长这么重视我这个小案子,我明白是怎么回事了,不上访了。”在前不久的一起申请立案监督案件公开听证会上,刘某对常州经济开发区检察院检察长吴小强说。

数月前,刘某因不服公安机关作出的不予立案决定,在女儿陪同下到该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反映情况。当天恰好是检察长接待日,吴小强接待了刘某母女。

刘某原是常州某环卫公司一名环卫工人。2022年1月,她在清扫路面时被汽车撞伤头部,鉴定为9级伤残。“公司说帮我报工伤,让我签订了一份调解协议,转了4万元到我账上,但又叫人陪我到银行取出来拿走了。我觉得这钱是被那个人骗走了,去派出所报案,他们不立案,您给评评理!”刘某情绪激动地说。

“您焦急的心情我非常理解,您反映的情况我们已经全部记录在案,将立即开展调查核实,有了结果会第一时间答复。请您放心,回去好好保重身体。”吴小强安抚道。

为妥善化解矛盾纠纷,吴小强决定对该案包案办理。经咨询社保部门,查阅公安机关卷宗和刘某向社保申请工伤赔偿的材料,询问办案民警、刘某原代理律师、公司经办人等相关人员,复核所有证据后,吴小强和检察官助理陈文超发现,刘某曾委托代理律师与公司协商一致,由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帮助刘某向社保部门申报全额工伤赔偿,刘某则承诺自愿放弃向公司主张其他赔偿。2022年10月,双方签订调解协议书。公司根据协议,派人和刘某一道将先期转账到其银行卡上的4万元赔偿款取出交还公司。12月,刘某收到社保部门发放的工伤赔偿款9万余元。

据此,吴小强审查认定,该案并不存在“被骗的4万元”,公安机关作出的不立案决定并无不当。

为了向刘某澄清其误解,吴小强决定进行公开听证,邀请资深律师、村干部担任听证员,从不同角度给出客观公正的评议意见。考虑到刘某受伤后行动不便,听证会开到了刘某家附近的村委会调解室。吴小强在主持听证会过程中,耐心安抚刘某情绪,深入浅出地讲解法律规定。最终,刘某表示接受检察机关的处理意见。

上午来访下午就予答复

【金坛区检察院】

“我现在不再每天担惊受怕了,谢谢你们帮我了结心事。”近日,信访人周某在常州市金坛区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签下息诉息访承诺书。

今年3月22日上午,周某第一次来金坛区检察院时情绪十分激动,称自己因法院错误判决被列入“黑名单”,要求检察机关立即监督法院撤销案件。

据周某说,2008年3月10日其与金某登记结婚,2014年7月1日离婚。2012年金某向杨某借款10万元,到期未还。2016年11月,杨某诉至法院。2017年3月,法院判决金某偿还杨某借款10万元及利息,周某以夫妻共同财产为限承担清偿责任。后杨某向法院申请执行,法院在执行过程中冻结了周某、金某的银行、微信账户,并将二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检察官张小娟听取周某诉求、审查其材料后,发现周某在原案判决后未向法院申请再审,该案在程序上不符合当事人对民事判决申请监督的受理条件。但周某称其被法院列入“黑名单”后,总感觉身边亲友投来的都是异样眼光,每天生活在担惊受怕中,精神状态越来越差。为妥善处置该案,维护困难妇女合法权益,张小娟邀请民事检察部门共同参与化解矛盾。

民事检察官立即前往法院调阅卷宗,对有关案件的审判及执行活动进行了审查,发现根据当时的法律及司法解释,法院判决并无不当,但该案在执行过程中,当事双方达成了和解协议,法院依法裁定终结执行后,应当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在三日内删除周某的失信信息,同时解除对周某银行及微信账户的冻结。据此,金坛区检察院向法院发出民事执行监督检察建议,法院予以采纳。

3月22日下午,张小娟以简易听证方式对周某的诉求予以答复。听证会上,张小娟详细介绍了案件情况,充分听取周某的诉求;民事检察部门检察官针对法院办理执行案件的相关程序问题向周某答疑释惑;值班律师站在第三方角度进行说理。周某的情绪完全平复下来,对检察机关积极协调帮助解决问题表示感谢。

莫名前科可以“抹了”

【新北区检察院】

“感谢检察官为我主持公道,还为我申请司法救助金,我心里的大石头总算没了。”近日,申诉人胡某收到常州市新北区检察院为他申请的1万元司法救助金,并被告知其案件已经提请抗诉后,如释重负地说。

2007年8月,胡某的同学刘某因身份证遗失又急于外出打工,向与自己相貌有几分相似的胡某提出借用一下胡某的第一代身份证。胡某当时刚拿到第二代身份证,想着以后不会再用旧身份证,就借给了刘某。当年12月,刘某因盗窃被抓获,民警从其身上搜出了胡某的身份证,他便将错就错,谎称自己是胡某。后来,刘某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他冒用胡某的身份被判刑并执行,导致胡某在一无所知的情况下有了“犯罪前科”。

胡某长期在家务农,一直没发现这一情况。2022年,他到杭州打工,入住宾馆时被当地民警要求作例行询问,这才知道自己有“案底”,顿时慌了。

“检察官,当时盗窃的真不是我,你们可要为我主持公道啊!”2022年11月,胡某赶到新北区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检察官刘民受理该案后,立即到区法院调取了原案案卷,又分别与胡某、刘某进行谈话,认为原判决中认定的被告人身份可能存在错误。

2022年12月18日,新北区检察院启动刑事申诉案件立案复查程序,联系公安机关对胡某、刘某进行指纹采集,与原案被告人留存的指纹进行比对。经鉴定,原案案卷中被告人留存的指纹系刘某而非胡某的,当年的刑事案件确实存在身份信息错误。今年6月8日,新北区检察院提请常州市检察院抗诉,目前案件正在办理中。

刘民了解到,胡某父母年事已高且身体都不好,胡某还有两个正在上学的儿子,一家人的生活都靠胡某打零工维持。考虑到错误认定犯罪前科给胡某造成的不便,新北区检察院主动为其申请了司法救助。

“日子比以前轻松不少”

【溧阳市检察院】

“老大马上读六年级,老二也要上一年级了,孩子妈妈会经常回来看看,给点生活费,日子比以前轻松了不少,这多亏了你们!”7月10日,当事人老王在电话里向江苏省溧阳市检察院第六检察部检察官殷胜火介绍自家的近况。

2014年,老王的儿子王某因交通事故身亡。王某生前曾借给朱某本息近20万元,朱某一直未归还。2017年7月,老王向溧阳市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法院判决老王胜诉,可他仍未等来朱某的还款,只能申请强制执行。因朱某名下无可供执行的财产,法院于2018年4月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儿子离世后,老王一家的生活捉襟见肘。2022年9月,溧阳市检察院派驻埭头镇南埝村第一书记于建昆获悉这一情况,将线索移送第六检察部。殷胜火与于建昆走访了解到,老王的孙子小舒(化名)、孙女小畅(化名)均未成年。他们的父亲去世后,母亲去外地打工,对子女不再过问,两个孩子跟着爷爷奶奶生活。老王的老伴患脑瘤要长期治疗,老王当保安月工资2500元,虽然有低保,但全家日常生活、孩子学习费用、老伴医疗费用加起来仍压得老王透不过气来。

溧阳市检察院尽全力对老王一家进行多元化帮扶。检察官多次与被执行人朱某恳谈,促成老王和朱某于2022年底达成执行和解协议,约定朱某每月支付1500元执行款,分期偿还借款本金,利息部分不再支付。溧阳市检察院还启动绿色通道,为两个孩子争取到司法救助金3万元。

办案检察官还联系小舒和小畅的母亲,多次面对面做工作,敦促其积极履行抚养义务。今年以来,溧阳市检察院持续跟踪回访该案,及时了解和解协议履行和救助金使用情况。听老王反映两个孩子情绪低落,检察官及时邀请心理咨询师介入,并与孩子所在学校和幼儿园沟通,希望老师给予孩子更多关心关爱,得到积极回应。

“这官司我不打了……”

【武进区检察院】

“这官司我不打了……”日前,俞老太特地赶到常州市武进区检察院向检察官当面致谢。

2019年10月1日,武进区公安分局接到俞老太报警。俞老太称自己和邻居老秦因琐事发生口角,被对方用桃树枝打伤。后经详细调查和伤情鉴定,武进区公安分局认为证据不足,违法事实不成立,于2020年4月3日作出不予处罚决定。俞老太申请行政复议被驳回后,又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后经一审、二审、再审,其诉求均被驳回。2022年8月1日,俞老太向武进区检察院申请监督。

武进区检察院依法受理案件后,全面审查案情,派员实地走访,与案件当事人、目击证人、村委会干部、公安民警、法院审判人员充分沟通交流。办案检察官分析研判认为,该案表面上看是不服判决,实际根源是宅基地争议引发的邻里积怨。考虑到该案事实证据清楚、法律适用准确,检察机关认为原审判决并无不当,武进区公安分局的不予行政处罚决定程序合法,俞老太申请监督理由不能成立。

为彻底化解行政争议,武进区检察院充分借鉴“枫桥经验”,由副检察长包案,会同常州市检察院相关部门负责人多次前往俞老太所在村,邀请村委会干部、基层调解员和乡贤共同开展释法说理,全力化解邻里矛盾。最终,俞老太表示愿意息诉罢访,其子代表母亲签署了撤回监督申请书。

办案过程中,检察官十分关心俞老太的生活状况,了解到其年逾八十,系农村低保户,也确实在这次冲突中受了轻微伤,多年来为诉讼奔波,家庭生活困难。前不久,武进区检察院为俞老太依法申请到7000元司法救助金,切实缓解了她的生活困难。

文稿统筹:本报记者卢志坚 通讯员王晴 丁小星 孙忠玲 夏丹 赵峥 姜唯 孟瑛 孔维娜

[版面编辑:何南宁] [责任编辑:何慧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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